第一次起诉离婚,成功促成双方协议离婚
发布日期:2019-09-16 作者:姚秀秀律师
[案情简介]
2004年5月,男女双方登记结婚。2005年1月,婚生子汤某出生。由于女方透支信用卡将近80几万,又无法明确告知花销明细,男方不愿意偿还。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无奈,男方找到我,为其代理离婚事宜。
[案件结果]
双方协议离婚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议内容如下:1、男女双方离婚;2、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用支付抚养费;3一套房屋归女方,一套房屋归男方,第三套房屋出售后双方平分;4、车辆归男方所有;5、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协议内容无法详细书写,此为简易版)
[办案过程]
由于存在信用卡的债务,时间越长,债务越滚越大,时间就是金钱。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准备材料到法院起诉立案。立案后,律师积极催促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律师运用谈判技巧,最终达成双方调解。为了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双方协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后,随同双方到武昌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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