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栖霞抚养权离婚后女方重新争取回两个孩子抚养权4000抚养费起诉流程

发布日期:2019-09-01    作者:庄荣华律师

栖霞离婚案件
遭遇:
原先调解离婚之时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但离婚后孩子与男方在抚养生活中发生较多矛盾
女方为保护孩子利益最大化,最终选择变更抚养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抚养权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2019年7月12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8月26日彻底判决改变抚养权

南京栖霞区法院-陈婷法官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供答辩意见不同意改变抚养权
同时认为自己收入很低,不应当支付较高孩子抚养费
同时认为孩子自己的意见是受到我方的胁迫和干扰而形成的

诉讼中双方仍然围绕着是否应当变更抚养权问题进一步谈判
相互交换法律意见和辩论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意见,
判决孩子抚养权全部变更由我方一人抚养
对方每月支付每个孩子2000元,共计4000元一个月

孩子归属我方的核心理由是:
孩子之前基本一直是由我方父母协助照顾
同时孩子自己也愿意随我方生活
同时我方有足够经济能力和抚养时间照顾孩子
我方在南京也有相应住所你能够解决孩子居住问题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请求得以满足
由此找到最恰当的方式方法促进双方快速离婚、和平离婚、合理离婚
是婚姻家事律师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