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抚养权离婚后女方重新争取回两个孩子抚养权4000抚养费起诉流程
发布日期:2019-09-01 作者:庄荣华律师
栖霞离婚案件
遭遇:
原先调解离婚之时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但离婚后孩子与男方在抚养生活中发生较多矛盾
女方为保护孩子利益最大化,最终选择变更抚养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抚养权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2019年7月12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8月26日彻底判决改变抚养权
南京栖霞区法院-陈婷法官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提供答辩意见不同意改变抚养权
同时认为自己收入很低,不应当支付较高孩子抚养费
同时认为孩子自己的意见是受到我方的胁迫和干扰而形成的
诉讼中双方仍然围绕着是否应当变更抚养权问题进一步谈判
相互交换法律意见和辩论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意见,
判决孩子抚养权全部变更由我方一人抚养
对方每月支付每个孩子2000元,共计4000元一个月
孩子归属我方的核心理由是:
孩子之前基本一直是由我方父母协助照顾
同时孩子自己也愿意随我方生活
同时我方有足够经济能力和抚养时间照顾孩子
我方在南京也有相应住所你能够解决孩子居住问题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请求得以满足
由此找到最恰当的方式方法促进双方快速离婚、和平离婚、合理离婚
是婚姻家事律师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子女意见及抚养能力在判定抚养权时怎么处理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 一方父母为夫妻购房部分出资是对夫妻双方赠与还是对一方个人赠与
- 离婚纠纷中关于彩礼、礼金、“改口费”等的定性处理
- 老公抖音打赏女主播的钱可以退吗?
- 夫妻之间的借款有法律效力吗?
- 婚内父母出资为已方子女的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 【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的16个裁判要旨
- 夫妻一方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的可以给予适当家务劳动补偿
- 入库案例:婚后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支持
- 婚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是否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但未过户对抗法院执行的裁判案例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