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女方离婚后获取孩子抚养权及6000抚养费,各有一套房屋

发布日期:2019-04-28    作者:庄荣华律师
起诉离婚-从不同意离婚到调解离婚     
 一人持有一套房屋,对方补偿我方差价66
         浦口区离婚获取6000抚养费     
          一次庭审全部纠纷解决完毕
            南京离婚律师指导离婚诉讼
  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8-10-9结案)  
 遭遇:
     各种家庭矛盾,对方人在境外,解决快速离婚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个月拿到法院调解书
   浦口法院-徐馨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6000
    3、双方各持有一套房屋,对方另行支付我方66万差价
     4、余略
 
重点支招:
离婚的成因
对方行为导致的矛盾
双方对于婚后房屋的出资贡献。
我方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
 
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址同上。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7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C归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夫妻关系,于201 41 226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17116日生有一子C。婚后夫妻感情不合,原告于20171020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关系没有明显改善,更加趋于恶化,夫妻感觉已经完全破裂。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婚生子C由原告A抚养,被告B每月1日前给付C本月的抚养费6000元至C年满1 8周岁止,如被告B工作调动收入水平发生变化,则其按照实际月收入的25%支付C抚养费;
    三、被告B有权探望婚生子C,每月一次,每次两天,过期时间不累计,具体探望时间由原告A与被告B协商确定;
    四、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房屋归被告B所有,该房屋剩余房贷自20181 0月起由被告B负责偿还至还清之日止,与该房屋相关的、向被告B父母所借的400000元首付款由被告B负责偿还,被告B向原告A支付房屋补偿款780000元;位于房屋归原告A所有,该房屋剩余房贷自20181 0月起由原告A负责偿还至还清之日止,与该房屋相关的、向原告A家人所借的70000元首付款以及原告A向其朋友D所借76828元借款由原告A负责偿还,原告A向被告B支付房屋补偿款120000元;上述两笔补偿款相互冲抵后,原告A无需向被告B支付款项,被告E实际应给付原告A660000元,于20181 28日前支付350000元,剩余310000元于201 91 01日前付清;
    五、被告B应在上述首笔350000元付清后两周内配合原告A办理位于房屋的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原告A于被告B付清上述660000元后两周内配合B办理位于南京市浦口区室房屋的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并搬出该房屋:
    六、双方各自所借其他债务各自负责偿还:
    七、双方的个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八、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5414元,减半收取2707元,由原告A负担120元,被告B负担2587元。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0一八年十月九日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