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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雇佣由个人给付劳动报酬,夫妻不连带偿还

发布日期:2019-04-15    作者:刘军律师
20152月王某雇佣韦某到工地从事贴地砖等工作。2016223日,经双方结算,王尚欠韦某工资款47185元,出具结算欠条1份。后王一直未支付韦某工资款,经韦某催要无果。王某与马某系夫妻关系,韦某在多次向王某催要无果后,将王某和马某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给付劳动报酬。
合法的债务应当清偿。韦某要求王某给付劳动报酬47185元的诉讼请求,证据充足,理由充分,应当予以支持。韦某是由王个人雇佣到工地工作,并非受王某和马某共同雇佣,故韦某要求马共同给付劳动报酬47185元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于法无据,无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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