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
发布日期:2019-03-27 作者:周明律师
现今已经75岁的张大爷(早年丧妻)系丰都县某村村民,有两个儿子,即大儿子张明,小儿子张飞。大儿子张明成家后另立门户,张大爷一直与小儿子张飞居住。7年前,因小儿子要结婚,张大爷拿出自己的积蓄给其在城里买了套房子。大儿子张明觉得父亲偏袒弟弟,就隔三岔五地跟张大爷闹,后来甚至把所有的亲戚都叫到一起,声明要跟张大爷断绝父子关系。张大爷为此也极为苦恼,在接下来的7年内双方互不来往。近日,张大爷将大儿子张明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每月支付自己赡养费500元,而张明则声称自己已经和张大爷断绝了父子关系,不应再承担赡养义务。
法院审理:于法无据每月支付赡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故作出了作出一审判决,判张明败诉,每月向父亲支付赡养费500元。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子女意见及抚养能力在判定抚养权时怎么处理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 一方父母为夫妻购房部分出资是对夫妻双方赠与还是对一方个人赠与
- 离婚纠纷中关于彩礼、礼金、“改口费”等的定性处理
- 老公抖音打赏女主播的钱可以退吗?
- 夫妻之间的借款有法律效力吗?
- 婚内父母出资为已方子女的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 【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的16个裁判要旨
- 夫妻一方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的可以给予适当家务劳动补偿
- 入库案例:婚后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支持
- 婚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是否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但未过户对抗法院执行的裁判案例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