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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彩礼能否要求返还

发布日期:2019-03-12    作者:郑林强律师
小明与小红经媒人介绍相识,三个月后双方商量结婚事宜,小红家要求8万元彩礼钱,因小明家境贫困,便向亲戚朋友借钱凑足8万元,后双方领取结婚证。但好景不长,因为彼此双方不了解,性格不和,婚后两个月双方便闹到法庭要求离婚。法院主要争议事项就是8万元彩礼应否返还问题。根据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小明家境贫困,因给付彩礼更是给家庭造成生活上的困难,符合法律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小红应当返还小明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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