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归我方所有,我方多分63%份额
发布日期:2019-03-06 作者:庄荣华律师
房屋归我方所有,我方多分63%份额
一次庭审全部纠纷解决完毕
南京离婚律师指导离婚诉讼
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8-10-17结案)
遭遇:
前次对方起诉离婚后撤诉,此次对方再次起诉离婚,我方同意离婚,委托律师争取财产份额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个月拿到法院调解书
鼓楼法院-方再非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对方,我方每月支付1800元
3、房子归我方,我方支付对方37%的折价款,离婚后对方户口迁出
4、余略
重点支招:
离婚的成因
对方行为导致的矛盾
双方对于婚后房屋的出资贡献。
我方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
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8)苏0106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鼓楼区。
被告:B,男,汉族,现住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被告双方201 1年5月10日登记结婚,2012年12月育有一女C,现原告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女C由原告负责抚养,被告B自2018年11月起每月支付C抚养费1800元至C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被告享有对C的探视权,每月可探视C两次,每次一天,具体探视方式、时间由原、被告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四、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房产归被告B所有,该房产剩余贷款由被告B负责偿还,被告B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原告A支付房屋折价款60万元整:
五、原告A在B给付完房屋折价款后的两个月内协助被告B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将自己及C的户籍从该房屋中迁出:
六、双方无其他任何纠纷。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8740元,减半收取4370元,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此款原告已全额预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10-17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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