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法院争取孩子抚养权案例】1个月不到快速离婚争取1岁不到孩子抚养权
发布日期:2018-12-14 作者:庄荣华律师
【一次庭审快速全部解决】
我方获取一岁不到孩子抚养权、2500抚养费
南京知名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建邺离婚案件2017.12-1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案情介绍:
本案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经济问题,孩子抚养问题以及其他感情问题,男方无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
承办法官:宋玲法官【少年庭】。
立案时间2017-11-,结案时间为2017-12-1日结案
本案自立案起不到一个月左右全部结束!
案件结果:
一、双方离婚 ;
二、孩子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2500元抚养费。
三、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纠葛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点评:
在每年处理的大量离婚诉讼中,庄荣华律师经常会在诉讼过程中促成双方协议离婚、调解离婚,并且尽可能的保护我方当事人的抚养权利益以及财产利益。
本案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庄荣华律师代理:1、实现了快速离婚、2、实现了较小孩子的争取抚养权,3、财产分割一次性全部解决完毕!
调解技巧和调解策略在离婚诉讼案件具有巨大的机会优势和诉讼战略意义,再没有如同离婚案件的其他诉讼业务能够充分展示律师的调解作用!
本案确实涉及了婚姻法、合同法、民法等综合法律知识才能有效的实现当事人的诉求。
值得强调的是夫妻财产价值巨大,凡涉及离婚分割房屋、存款、股权、公司等重大财产性利益的诉讼离婚案件,最好寻求专业离婚律师,或者有着相关成功案例的律师处理,庄荣华律师对于离婚房产分割有着大量的成功诉讼经验,当事人有不明之处可致电庄荣华律师咨询。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泵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7)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现住南京市建邺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现住南京市建邺区。
案由:离婚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女C随原告A生活并抚养,被告B自2 0 1 7年1 2月-2 018年1 2月每月2 5日之前支付抚养费2 0 0 0元,自2 0 1 9年1月始直至C年满1 8周岁止每月2 5日之前支付抚养费2 5 0 0元至原告A的银行卡内;
三、被告B享有对婚生女C的探视权,每月2次,每次3小时,具体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四、原告A与被告B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已当庭分割完毕,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无其他纠葛,无债权、债务纠纷;
五、离婚后,原告A与被告B各自解决住房问题;
六、案件受理费2 4 0元,减半收取1 2 0元,由原告A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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