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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温度 让受害者向家庭暴力说“不”

发布日期:2018-08-14    作者:马俊哲律师
法律有温度 让受害者向家庭暴力说“不”
     中国法院网讯 (邬思朋 聂婷)  为反对家庭暴力,让受害者敢于向家暴说不。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承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与丈夫离婚的诉讼请求。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63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女。李某性格粗暴,常因家庭小事发怒,且多次家暴造成刘某身上多处青紫瘀伤。刘某为躲避家暴行为返回娘家,李某寻至刘某娘家后殴打刘某,并对刘某家属进行威胁。刘某认为李某的家庭暴力行为使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开庭后,李某在法院门口追打刘某,法院依法对李某予以训诫并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拘留后,承办法官还协同区妇联、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到李某家中宣讲家庭暴力的危害及法律后果,使李某认识到错误,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殴打、辱骂、威胁妻子及其近亲属。

  该院经审查认为,虽然李某不同意离婚,但被告李某家庭暴力行为对婚姻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判决准予刘某与李某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进行了处理。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为保护婚姻家庭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湘东区法院还以乡村宣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今后该院将继续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制止并打击家庭暴力继续努力。

  法官提醒: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及家属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向妇联申请帮助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我们将一起向家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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