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多分财产专区成功阻止对方父母主张婚后夫妻共同房产
发布日期:2018-06-25 作者:庄荣华律师
第一次庭审成功阻止对方无理无依据要求
2017年6月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对方父母在同一法院起诉房屋所有权归其父母所有,意在阻止我方依法分割该夫妻共同房产,因离婚案件女方已经委托庄荣华律师,故本案房屋确权纠纷女方再次委托庄荣华律师处理。
本案由于属于不动产纠纷案件,适用不动产所地法院。
承办法官:孙金凤法官【少年庭】。
案件结果:
1、庭审后通过法官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对方撤回起诉】
律师点评:
诉讼离婚会依法分割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产,因此有时对方父母就会依照一些想当然的理由强行起诉要求将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产归其父母所有,虽然提供了一些出资的证据,房屋流转的证明,以及该房屋取得的前世今生等等材料,最终无法对抗婚姻法以及物权有关的登记制度,也无法解决物权外观登记主义的法律规则。
就此庄荣华律师代理女方独立出庭抗辩,女方本人未到庭,通过大约2个小时的庭审,我方完全的表达了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正当抗辩理由,最终被法庭所采纳,虽然对方临时提供的新证据也予以一一驳斥。
【另对方父母此次一共起诉了两个诉讼案件,第一个已经彻底失败告终,第二次也将尘埃落定,对方在这两个诉讼中将一无所得】
本案我方在诉中、质证、举证、辩论等各个环节,都竭尽所能的证明我方众多酌定和法定的理由,本案当事人自己保存的证据也非常完整,为提供的法律意见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律师和当事人有效的配合是使得案件获取成功重要的方式。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离婚的众多研究当中,最大手笔的应该算是同卵双胞胎调查了,他们发现,离婚真的是会遗传的!除了先前提到的家庭因素会影响之外,离婚风险的基因与人格因素,有将近30%(女性)~42%(男性)的遗传率。所以,有时候我们说「嫁不对人」是真的,某些人的确比另外一些人难相处,「个性不合」也的确是那些离婚者最常指出的离婚原因。只是,那些人是「错的人」吗?
(1) 天使与魔鬼:人格特质的影响力
有一种「魔鬼特质」,在各项心理学、恋爱与婚姻研究中大多扮演着讨人厌的角色──神经质。这种人常常经历负面情绪,如恐惧,悲伤,尴尬,愤怒,内疚,常常猜东疑西、紧张兮兮,和他们在一起像是被监视一样。几项纵贯研究都指出神经质与跟离婚率有关(包括同性恋同居伴侣)。
毕竟我们很难跟一个一天到晚发牢骚、生、哭泣、担心、猜疑的人在一起。但也有研究发现,跟神经质的伴侣在一起,虽然必定不会快乐,但却不一定会离婚。也就是说,神经质与离婚与否无关。不过,神经质的人的确比较容易放弃经营关系。
相反地,有没有所谓的「天使特质」呢?过去的研究,结果并不稳定。有些研究发现,和温柔、无私、温暖的人在一起,比较不容易离婚,但也有研究指出,这些人格因素与离婚的相关并不明显。整体来说,人格与离婚率的关系,过去的研究并没有一致的结果。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人类是会适应的动物─不论是好的或是坏的。如果将时间纳入考量,新婚时的危险因子(如焦虑、易怒、过度谨慎)在结婚较久之后,就渐渐变得「不那么危险」了─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神经质的确是相对稳定的危险因子。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 :被起诉离婚后主张分割房屋产权积极应诉答辩一审获全胜
- 离婚后十几年又主张重新分割房屋产权看法院怎么判
- 男方出轨张俊杰律师为女方获取更多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擅自抵押共同房产,银行抵押权能否成立?
- 子女出钱买房后登记在父母名下,是否必然构成借名买房?
- 法院可否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
- 配偶账户收款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
- 妻子全职照料家庭陷入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 未登记而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返还标准的认定
- 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可以排除金钱债权执行吗?
- 父母婚前支付购房保证金,是彩礼Or赠与Or借款?
- 情侣分手请求分割同居财产,同居析产与离婚分产有何区别?
- 妻子全职照料家庭陷入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