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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损】黑工厂工作受伤,律师介入一次性快速获赔40万

发布日期:2018-06-20    作者:熊飞律师
【案    号】2017)粤0113民初0369号
【委 人】*(原告)
【审理程序】一审调解
【代理结果】一次性获赔40万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徐碧玉 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初起刘*(原告)在黄*(被告一)的**印刷厂(被告二)工作(无执照无固定工作地点无名称,一般租用番禺旧工业区废旧的楼层搭设临时工作台),无工作证明,工资一般现金发放。2017年7月7日,原告在工作中右手被印刷机器严重烧伤不得不被截掉右肢。后又安装假肢,鉴定伤残等记为6级、需部分护理依赖(三级护理)。黄*系92年出生的外地人,名下无房屋无车无其他财产,偿付能力有限。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律师代理此案件。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在接受委托后,办案律师分析案情,认为本案难点:1、无被告二的身份信息;2、无证据证实原告系在被告二处工作时受伤;3、无管辖依据,法院数次拒绝受理;4、被告二偿付能力有限,但又无线索可寻找到被告二背后的工厂;5、被告二重新搬迁后新的地址难以寻找。
办案律师多次到番禺旧厂区寻找被告二所在位置,发现租用的是一个密闭的废弃空房间,看到有人来后马上将唯一的大门封死,经报警,民警到现场盘查后,获得被告二身份信息。办律师从被告二处现场发现一张送货单,送货单的抬头为“**印刷厂”。根据“**印刷厂”的名称,通过阿里巴巴等平台寻找到一家潮汕的印刷厂并通过微信沟通确认被告二很可能是为该厂生产产品,将“**印刷厂”列为被告,法院在数次拒绝受理后,最终得以立案。数次开庭中间寻找对方认可被告一与被告二关系的细节,最终促使顺利快速达成调解,原告一次性获赔40万元。
 
、争议焦点
1、被告二是否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本案是否应由番禺法院管辖
2、被告一的偿付能力有限,如何能顺利拿到最大限额的赔偿款。
 
四、律师点评
诉讼案件取证工作非常重要,本案在律师介入后,多次向派出所、居委会、工厂管委会、厂房出租人问询有利本案的信息及证据,在确定被告无力偿付大额赔偿款项的前提下,成功将被告二列为被告,给被告二施压,最终一次性顺利拿到赔偿款40万元,达成了当事人的委托目的,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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