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家人串通骗婚 共同隐瞒遗传病史
发布日期:2018-04-17 作者:陈蕊伶律师
女子林某经人介绍与企业高管张某相恋结婚。婚前,丈夫不配合进行婚前检查,婚后不久,林某发现丈夫患有隐疾。
林某与张某经长辈相亲介绍认识,双方于2016年5月初登记结婚。同年七月,林某因宫外孕腹痛想前往医院急救诊治,没想到张某突然躺倒,抽搐不止、口吐白沫、神志不清,随后陷入昏迷。林某只好强忍疼痛拨打120救张某。更令林某感到奇怪的是,张某被送到医院后却拒绝就诊,并抢走了病历。
此后,林某多次询问张某究竟身患何病,张某一直躲闪支吾,拒不承认存在患病的事实。林某称,平日里,张某每天会定时吃两种不同颜色的药物,以前她曾经询问过张某吃的是什么药,但张某谎称是维生素。然而,自从看到张某发病后,林某心里一直存疑,面对张某的继续欺瞒,林某只好上网搜索张某服用的药物,此时竟然发现该药物为控制癫痫发作的药物。
林某称,在她得知真相后,张某承认了自己患有癫痫。
据林某了解,张某家族中还有多人患有癫痫,至今还没有治愈,只能靠药物控制,张某之所以一直隐瞒林某,是他与父母商量一致后的决定。林某认为,这种联合欺骗的手段,深深伤害了她及家人,林某为此日夜不眠,精神紧张,导致身患肿块,需要持续治疗。?【成说介入】
婚姻律师助力调解离婚?2017年夏天,林某无奈之下通过妇联工作人员介绍,找到了广东成说律师事务所陈蕊伶律师,希望尽快离开张某。陈蕊伶律师为林某制定了两个诉讼策略,一是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二是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的推进过程中,我方认为提起离婚诉讼相对确认婚姻无效之诉,有助于节省时间,最大化当事人的利益,有助于节省诉讼时间,与当事人协商后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解除婚姻关系。经过律师与法官的悉心调解,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调解离婚。
【律师点评】
陈蕊伶律师提醒,随着强制婚检取消,因一方隐瞒疾病等健康原因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案件并不罕见。婚检绝不是多余的,男女双方婚前进行婚检,可以对对方的健康状况有所了解,从而作出结婚与否的自由选择,以免婚后发生纠纷。
陈蕊伶律师进一步介绍了婚姻无效的制度,在我国婚姻无效的条件严格限定在以下四种,即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在域外,英美学者对于婚姻无效的制度存在价值提出了疑问,但是我们在作出自己的选择时,应当面对中国实际。虽然婚姻无效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得较少,但我国在制定民法典,建立中国亲属法体系时,仍需在结婚制度中增设这一制度。因为,婚姻无效制度是结婚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法定的结婚要件相辅相成,能规范公民结婚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婚姻,保护善意当事人及子最佳利益的功效。
【客户感言】
林小姐说,我个人一般都不怎么赞美的人,毕竟收人钱替人办事,是律师的职责。除非为客户赢得胜诉,否则所有能力和经验都不值一提。但是我这次真的很想对陈蕊伶律师说一句感谢!她确实是真正的诉讼律师。根据她们出入法庭的频繁程度,为我打赢了这场复杂又麻烦的官司。如果没有陈蕊伶律师的帮助,我都不知道我要花多多少时间和精力才能走出感情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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