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却弄假成真
发布日期:2017-10-31 作者:尹青律师
律师说法
孙先生的爷爷奶奶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进行协议离婚,只要是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并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就应认定他们已经离婚。而爷爷的后老伴已经与爷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成为了合法夫妻,对于爷爷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在没有任何遗嘱的情况下,爷爷的那部分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即由孙先生的父亲和爷爷的后老伴两个人进行继承,各得二分之一的遗产。
对于那份协议和那份遗嘱,如果能够确定或者怀疑并不是爷爷生前所写或者并不是爷爷亲笔所写,可以到专业的鉴定部门做笔迹鉴定。鉴定的结果,如果不是由爷爷亲笔所写,而是由爷爷的后老伴或者与她有利害关系的人伪造,那么这份协议和遗嘱都是无效的。爷爷的后老伴也会因此而丧失继承权,爷爷的遗产就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办理。反之,那么这份协议和遗嘱都是有效的,爷爷的所有遗产都由爷爷的后老伴一人继承,其他人无权继承,也不得干涉。
法宝点睛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在您处分自己的财产时一定要慎重,尤其是房产。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产的价格居高不下,也成了子孙争抢的目标。为了争夺父辈的遗产,子孙不顾父母、姊妹亲情而反目成仇,亲人变成了冤家,甚至家破人亡。父辈在立遗嘱时应以公平为原则,考虑每个人的利益,不要给子孙留下争吵和不快。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 :被起诉离婚后主张分割房屋产权积极应诉答辩一审获全胜
- 离婚后十几年又主张重新分割房屋产权看法院怎么判
- 男方出轨张俊杰律师为女方获取更多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擅自抵押共同房产,银行抵押权能否成立?
- 子女出钱买房后登记在父母名下,是否必然构成借名买房?
- 法院可否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
- 配偶账户收款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
- 妻子全职照料家庭陷入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 未登记而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返还标准的认定
- 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可以排除金钱债权执行吗?
- 父母婚前支付购房保证金,是彩礼Or赠与Or借款?
- 情侣分手请求分割同居财产,同居析产与离婚分产有何区别?
- 妻子全职照料家庭陷入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