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某故意伤害案减轻免除处罚辩护
发布日期:2017-06-06 作者:年遇春律师
我是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的年遇春律师,是被告人和某一审的辩护人,出席法庭。我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和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假如法庭一定要勉强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和某至多也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一、被告人和某的行为不足以使被害人受到轻伤害,起诉书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09年7月21日的伤害事件,主要是由于被害人俞xx、康xx、赵xx到xx药业公司讨债时发生矛盾引起的,当时xx药业公司保安队副队长张某某从公司外面先叫来四人手持铁棍等物品打击这三人。之后,张某某又要求公司保安队人员帮助追打受害人,被告人和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动空手参与进来的,而且只推了一两下。和的行为至多造成受害人轻微伤,不足以造成轻伤害。被害人受到的轻伤害并非和的参与辅助行为所致。起诉书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假如被告人和某的行为勉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至多也属于辅助的从属地位,是从犯,加之其有诸多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对其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较为适宜
首先,事实非常清楚,被告人和某不是犯意的提起者或犯意的引发者,也不是打人的主要力量或骨干力量;
其次,被告人和某是后期被动参与者,做为该公司员工和保安队成员,是不得已而参与其中;
第三,被告人和某始终未持有任何棍棒物品打人,而仅仅是简单的被动的空手辅助参与者,且参与程度不深,情节轻微;
第四,被告人和某无前科,是初犯,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在法庭上,其均能如实交代自己参与的违法事实。
根据《刑法》第27、第63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对被告人和某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此案对被告人和某及同案被告人教训非常深刻
做为一个公民,无论在何时何地,也无论在何单位工作,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不能将单位领导安排的违法活动当成合法活动看待,更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地参与违法活动。否则就有可能稀里糊涂承担预想不到的刑事法律责任后果。(2010年3月3日,年遇春律师在深圳市某区法院开庭时的辩护词提纲)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如何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推动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 杨X寻衅滋事罪无罪成功案例
- 方X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起诉成功案例
- 利用游戏骗取支付公司接口洗钱构成非法经营罪
- 张XX介绍卖淫罪罪轻成功案例
- 芦X贩卖毒品罪成功案例
- 从“组织卖淫”到“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认罪认罚框架下的精准罪名之辩
- 如何从“实刑建议”到“缓刑两年”
- 张俊杰律师代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成功实现量刑辩护(由实刑建议争取到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会怎么判?
- 擅自出售汽油,构成什么罪?
- 潍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期徒刑辩护至判缓刑
- 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成功辩护减刑4年
- 东莞刑事辩护律师肖响华代理李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成功辩护罪轻
- 东莞律师肖响华案例代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成功辩护不追究刑事
热门文章
-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判几年?网络赌博如何定罪量刑判多少年
- 被同事轮流强奸(轮奸)一审判刑十年以上的刑事判决书
- 拿钱收钱替人办事被告诈骗怎么办?专业诈骗罪律师经验指导
- 手淫、口淫是否属于刑法中的卖淫行为之解析
- 开设网络赌场怎么判刑?网络赌博代理被抓判几年、开设赌场被抓后多长时间判刑
- 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
- 强奸案件中受害女方的过错责任——86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告强奸怎么办?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诬告陷害强奸会被判刑吗?强奸罪律师告诉你如何证明清白
- 我为河南杀人喂狗案主角高铁钢辩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
- 刑事上诉状(范文)
- 电信诈骗万怎么判刑,判几年,判多久,被拘留了多久开庭?专业电信诈骗罪辩护律师经验
- 贩卖毒品成功案例
- 和醉酒的女人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吗?
- 经典案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