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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7离婚子女抚养权最新规定和律师攻略案例

发布日期:2017-05-21    作者:庄荣华律师
【鼓楼区起诉离婚案】
   利用谈判技巧成功说服被告离婚        我方抚养孩子
        律师代理技巧
 
       2017年3月8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存在长期家庭纠纷和冲突,
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原告为女方,通过多方比较,结合庄荣华律师对于本案的离婚程序、实体判定标准、婚姻法律规定、过错的认定标准、如何保护当事人财产性权益等实战代理经验,最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仔细研究完当事人的诉讼证据材料后决定全程代理此案。
     本案由于属于离婚纠纷案件,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经常户籍地在鼓楼区,故本案在鼓楼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陈池法官。

立案时间2017年2月,离婚结案时间为2017年3月,历史1个月左右快速离婚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我方获取抚养权,对方每月支付1100元抚养费
      

律师点评:
      本案系起诉后能够灵活的运用律师代理技巧争取到调解离婚的优秀案例。
      本案从离婚、抚养权的沟通等众多问题无法沟通,到本案离婚、孩子问题全部达成一致仅仅开庭一次就全部处理完毕,离婚诉讼对于夫妻感情的冲击是非常严重的,被告虽然有不同意离婚的想法和意见,但大多数根本无法解决原告坚决离婚的决心,也无力去面对坚决不同意和好的婚姻。
      
本案我方在诉中、质证、举证、辩论等各个环节,都竭尽所能的证明我方众多酌定和法定的理由,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如何提交较多的证据顺序和清单也是本案的重点之一,本案当事人自己保存的证据也非常完整,为提供的法律意见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律师和当事人有效的配合是使得案件获取成功重要的方式。
       大多数诉讼离婚案件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而引发的,而中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第一、协议离婚,第二、诉讼离婚,协议不成,只有诉讼一条路,很多当事人惧怕诉讼的方式,而久拖不决,最终即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更加容易形成新的问题,而且一味的增加短期的分居时间有时并不能有效明显的提高诉讼过程的效果,一名好的离婚律师在为当事人办理快速离婚,需要各种经验和技巧,这更多的来源于大量的离婚案件研究,以及全面代理男方、女方、原告、被告、过错方、无过错方,能够理解和分析各种人群的利益和利弊的权衡方式,才能更加容易有效的提供对方容易接受的调解方案或者庭审意见,当然诉讼调解离婚是一个重要的方式,而举证、质证,如果陈述优势的理由和证据也是律师必修课,善于借助承办法官的力量,协助法官快速高效地办理诉讼案件,也是律师的重要必备力量和手段,在漫长的代理生涯中,庄荣华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方法都兼备了方方面面的因素,若您有离婚疑难复杂的问题可以咨询庄荣华律师,他会给你解决方案、案例分析和诉讼全面分析模式,供您在解决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提供很多的思路和参考。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是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时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庄荣华律师免费定制一对一离婚策略方案】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7)苏民初号
    原告:A,女,自由职业,住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本市鼓楼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 0 1 7年2月1 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被告双方于2 0 0 6年底经人介绍相识,于2 0 0 7年5月2 1日登记结婚,同年1 2月3 0日生育一女C。由于婚后双方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A与B离婚。
   二、双方所生之女C由A负责抚养,B自2 0 1 7年3月起,每月给付C抚养费1 1 0 0元整,至C年满十八周岁时止;B有探望C的权利,A有协助的义务。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 2 0元由A负担(原告已预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八日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秦淮区第一次起诉离婚案】
       利用律师谈判技巧成功调解离婚
        争取三岁女孩抚养权及房屋折价款

                   
2017年4月21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庄荣华律师免费定制一对一离婚策略方案】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存在长期家庭纠纷和冲突,
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通过多方比较,结合庄荣华律师对于本案的离婚程序、实体判定标准、婚姻法律规定、过错的认定标准、如何保护当事人财产性权益等实战代理经验,最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仔细研究完当事人的诉讼证据材料后决定全程代理此案。
     本案由于属于离婚纠纷案件,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经常户籍地在秦淮区,故本案在秦淮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王东青副庭长【少年庭】。

本案2017年2月立案,离婚结案时间2017年4月21日,历时2个月左右。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抚养权归我方,对方给付每月800抚养费

   3、对方给付我方房屋折价款XX万元。      

律师点评:
      本案系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的示范案例,很多离婚案件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无法调解,是没有找到正确的方法,起诉后如果能够灵活的运用律师代理技巧就容易争取到调解离婚的优秀案例。
      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以及探视问题综合协商有一定障碍,在本次庭审之时,进行了多次的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调解,庄荣华律师也极力的配合法官希望能够将本案的双方矛盾彻底的调解完毕,达到案结事了、一别两宽的理想结果,最终双方也各退一步,综合考虑到了婚姻的无法维持,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在一次开庭过程中全部解决完毕,当庭拿到调解书。
     本案从离婚、抚养权的沟通、财产分割等众多问题无法沟通,到本案离婚、孩子问题、财产分割具体操作方案全部达成一致仅仅开庭二次就全部处理完毕。离婚诉讼其实对于夫妻感情的冲击是非常严重的,被告虽然有不同意离婚的想法和意见,但大多数根本无法解决原告坚决离婚的决心,也无力去面对坚决不同意和好的婚姻,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长期随我方生活,最终我方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本案我方在诉中、质证、举证、辩论等各个环节,都竭尽所能的证明我方众多酌定和法定的理由,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如何提交较多的证据顺序和清单也是本案的重点之一,本案当事人自己保存的证据也非常完整,为提供的法律意见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律师和当事人有效的配合是使得案件获取成功重要的方式。
       大多数诉讼离婚案件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而引发的,而中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第一、协议离婚,第二、诉讼离婚,协议不成,只有诉讼一条路,很多当事人惧怕诉讼的方式,而久拖不决,最终即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更加容易形成新的问题,而且一味的增加短期的分居时间有时并不能有效明显的提高诉讼过程的效果,一名好的离婚律师在为当事人办理快速离婚,需要各种经验和技巧,这更多的来源于大量的离婚案件研究,以及全面代理男方、女方、原告、被告、过错方、无过错方,能够理解和分析各种人群的利益和利弊的权衡方式,才能更加容易有效的提供对方容易接受的调解方案或者庭审意见,当然诉讼调解离婚是一个重要的方式,而举证、质证,如果陈述优势的理由和证据也是律师必修课,善于借助承办法官的力量,协助法官快速高效地办理诉讼案件,也是律师的重要必备力量和手段,在漫长的代理生涯中,庄荣华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方法都兼备了方方面面的因素,若您有离婚疑难复杂的问题可以咨询庄荣华律师,他会给你解决方案、案例分析和诉讼全面分析模式,供您在解决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提供很多的思路和参考。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是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时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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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 017)苏0 1 04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教师,住南京市秦淮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员工,住南京市秦淮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被告自愿离婚。‘
    二、婚生女C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2 0号之前支付抚养费8 0 0元至其年满1 8周岁止。被告每月探视一次,探视时间为半天,探视地点在原告父母住处。
    三、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房屋归被告所有,原告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被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被告于产权过户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xx万元。
    四、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 4 0元,减半收取1 2 0元由原告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17-4-21


我们最容易犯的过错,就是轻率断定别人为好人还是坏人、愚者还是贤者。人是像河川一样在不断流动、不断变化的,人并非每天都以同样的面貌存在,人是有各种可能性的;傻瓜可能变聪明,邪恶的人可能变成善良的人,反之亦然。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
【浦口区第一次起诉离婚案】
     利用律师谈判技巧成功处理离婚
           房产价款各占50%份额
         我方获取8岁女孩抚养权

                
2017年5月3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庄荣华律师免费定制一对一离婚策略方案】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存在长期家庭纠纷和冲突,
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通过多方比较,结合庄荣华律师对于本案的离婚程序、实体判定标准、婚姻法律规定、过错的认定标准、如何保护当事人财产性权益等实战代理经验,最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仔细研究完当事人的诉讼证据材料后决定全程代理此案。
     本案由于属于离婚纠纷案件,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经常户籍地在浦口区,故本案在浦口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汪会中法官【少年庭】。

本案2017年2月6日立案,离婚结案时间2017年5月3日,历时2个月左右。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
孩子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2500元抚养费。
   3、车辆归对方,补偿我方2万元

   4、无其他争议

律师点评:
      离婚的酌定努力方向是双方矛盾具体,列举具体的矛盾,离婚的法定努力方向,从双方婚前感情不好、婚后感情不好、双方具体的矛盾、处理矛盾的方式、原告离婚的决心以及双方有无和好可能等众多方面,来印证夫妻感情破裂,但是纵使有很多法律手段能够利用,很多案件能够快速离婚,还是需要专业高明的律师提供强而有力的代理技巧,才能真正的走进对方的内心,彻底解决痛苦的婚姻和实际的诉求。
      本案系起诉后能够灵活的运用律师代理技巧争取到调解离婚的优秀案例。
      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以及探视问题综合协商有一定障碍,在本次庭审之时,进行了多次的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调解,庄荣华律师也极力的配合法官希望能够将本案的双方矛盾彻底的调解完毕,达到案结事了、一别两宽的理想结果,最终双方也各退一步,综合考虑到了婚姻的无法维持,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在一次开庭过程中全部解决完毕,当庭拿到判决书。
      
本案我方在诉中、质证、举证、辩论等各个环节,都竭尽所能的证明我方众多酌定和法定的理由,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如何提交较多的证据顺序和清单也是本案的重点之一,本案当事人自己保存的证据也非常完整,为提供的法律意见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律师和当事人有效的配合是使得案件获取成功重要的方式。
       大多数诉讼离婚案件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而引发的,而中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第一、协议离婚,第二、诉讼离婚,协议不成,只有诉讼一条路,很多当事人惧怕诉讼的方式,而久拖不决,最终即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更加容易形成新的问题,而且一味的增加短期的分居时间有时并不能有效明显的提高诉讼过程的效果,一名好的离婚律师在为当事人办理快速离婚,需要各种经验和技巧,这更多的来源于大量的离婚案件研究,以及全面代理男方、女方、原告、被告、过错方、无过错方,能够理解和分析各种人群的利益和利弊的权衡方式,才能更加容易有效的提供对方容易接受的调解方案或者庭审意见,当然诉讼调解离婚是一个重要的方式,而举证、质证,如果陈述优势的理由和证据也是律师必修课,善于借助承办法官的力量,协助法官快速高效地办理诉讼案件,也是律师的重要必备力量和手段,在漫长的代理生涯中,庄荣华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方法都兼备了方方面面的因素,若您有离婚疑难复杂的问题可以咨询庄荣华律师,他会给你解决方案、案例分析和诉讼全面分析模式,供您在解决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提供很多的思路和参考。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是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时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庄荣华律师免费定制一对一离婚策略方案】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苏民初第号
    原告:A,男,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2017年2月6日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汪会中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被告B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A诉称:原、被告于2 0 08年登记结婚;2 0 0 9年生育一女,取名C。婚后共同房屋已经出售,价款由双方各半取得。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婚生子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2500元抚养费;
    三、余略;
    四、案件受理费120元由原告A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

   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有志,则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自足;如河伯之观海,如井蛙之窥天,皆无见识也。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此三者缺一不可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离婚子女抚养意见》)对审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根据《婚姻法》及《离婚子女抚养意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哺乳期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1)根据《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三、四条的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⑤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因素
为了充分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根据法律的规定、立法的原则和精神,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慎重作出决定。具体而言,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直接抚养人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应包括抚养人的健康状态、个人品格、受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居住条件和职业状况等因素在内。因为这些因素往往会牵涉到抚养人能否充分行使及负担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因此应是首先考虑的因素。
2、抚养子女的意愿及对子女的感情和态度。因为这些因素关系到抚养人未来是否愿意付出心血,努力谋求子女最大幸福,因此是决定子女直接抚养人应考量的重要因素。
3、子女的年龄和性别。一般情况下,年幼的子女适宜由母亲照顾,而同性别的子女与父母间的沟通较便利和自然,也符合性别发展的规律。因而,可由母亲抚养年幼的子女,而当子女成熟至性别认同阶段,再根据子女意愿考虑由同性别的父亲或母亲抚养。
4、子女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和适应性。应考虑子女成长环境及父母所提供照顾的稳定性及继续性的问题,尽量维持子女在父母离婚前后的成长环境(如近亲属照顾、家庭环境和学校或社区等成长环境)的相似或一致。
5、其他可供参考的因素。如近亲属协助照顾的意愿和能力,子女对双方近亲属的依赖关系和感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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