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日期:2016-10-20    作者:吴梦律师

2015年,洪某某与林某某因感情不和,林某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分割洪某某父母在其婚后为其买的房子、车子以及车库。洪某某感到非常愤怒,他父母买的房子和车子和车库,认为林某某没有资格分配。洪某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本律师,本律师代理了此案。具体到本案,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洪某某的父母是将购房款转给洪某某的银行卡,再由洪某某去购房购车的,且每个月的银行按揭也是这样转给洪某某的。这就转化成了洪某某婚后自行购买的房子和车子。因此,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认定该些房产和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将此法律后果告知洪某某,要求他积极与林某某去沟通解决,这样才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最后,经过本律师与林某某的积极沟通,林某某同意以洪某某补偿其15万元才将本案顺利解决。洪某某得以保住了他父母帮他买的几百万的房子和车子。本案顺利告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