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台湾居民在大陆诉讼,有效、及时维护台湾居民利益
发布日期:2016-06-16 作者:恪法法律服务团队律师
案件于2015年5月份开庭。庭上,李大贺律师向法庭宣读了起诉状、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代理律师向法庭宣读了答辩状,对原告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就双方的陈述、反驳、举证质证内容,总结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双方针对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之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达成了和解(法院依此制作了民事裁定书,庭后签发),李大贺律师当庭为于某甲达到了诉讼目的,同时达到了《诉讼维权法律解决方案》中的有关2-3月拿到裁判结果的相关部署安排。 (李大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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