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离婚维权解决方案,在审理前即达到了原告目的——离婚案诉讼代理一案
发布日期:2016-06-13 作者:恪法法律服务团队律师
法院后至开庭前期间,李大贺律师首先是继续对原被告双方的性格、学识、职业、感情经过、婚姻家庭状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对《离婚诉讼维权解决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然后按照该《方案》,对双方庭前和解的方式、策略和步骤做了安排和实施,并最终于开庭前两日即2015年6月10日促成了两人的离婚和解,原告于当日顺利拿到了《离婚证》。2015年6月11日上午,李大贺律师来到法院,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法院于原定的开庭当天即2015年6月12日下达了案号为”原民初字第969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撤诉。
一场本会耗时持久的离婚案,在李大贺律师的周密安排下,以最快的速度达到了委托人的目的,真正体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法律职业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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