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阶段财产保全的成功申请
发布日期:2016-06-06 作者:陈亚飞律师
作者:陈亚飞律师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吴某与深圳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尚在劳动仲裁阶段,但申请人担心,如果案件胜诉了,但公司账户上没有资金,拿不到其应得的赔偿金和公司拖欠的工资,那胜诉的裁决就是一纸空文,为解决此担忧吴某特恳请律师能够帮助他。
为了防范公司方恶意转移财产造成执行不能,陈亚飞律师接受吴某委托后,及时向公司方住所地的宝安区人民法院西乡法庭,以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为由申请了立案,立案同时由担保公司出具保函为此提供担保,吴某则交纳了一定的保费及保全费。后由西乡法庭出具《裁定书》,裁定查封深圳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对公司账户予以冻结。
经过陈亚飞律师的努力,此案为后续胜诉裁决的执行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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