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籍男子方某在深圳起诉离婚案
发布日期:2016-04-26 作者:胡萍律师
香港籍男子方某在香港登记结婚,有一子五岁男方照顾到4岁后女方带走,一房产在深圳婚前男方付首付,与女方感情破裂,分居数年,要求离婚,因孩子抚养权及房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在香港起诉离婚,由于对方一直不同意,想起诉吧,可香港律师费高昂,因此久拖未决。方某被离婚一事困扰数年,后联系到胡律师。
诉讼请求:1、要求离婚,2、孩子抚养权,3、房产分割
诉讼结果:1、离婚,2、孩子由方某带至香港念书3房产归方某给对方适当补偿
当事人对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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