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离婚因家暴 八千赔偿付前妻
发布日期:2016-03-08 作者:倪晓敏律师
刘梅和李强第一次结婚是15年前,女儿今年12岁,儿子9岁。夫妻二人还置办大货车跑运输,加盖了二层小楼。在外人看来,小两口日子过得很红火,让人羡慕。
但李强有个毛病,就是经常为些家务琐事殴打刘梅,特别是喝过酒,打起来更是没轻没重。打完之后又后悔,给刘梅买衣服买金项链,把刘梅再哄回来。
2010年元旦,李强再一次把拳头伸向刘梅,把刘梅打进了医院。刘梅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李强自知理亏,同意了离婚,还自愿赔偿刘梅医疗费1000元。
但为了两个尚小的孩子,刘梅在李强的软磨硬泡下,和李强在2012年4月办理了复婚手续。但是李强没多久故伎重演,三次把刘梅打进医院挂水。
2014年10月,经民警批评教育,李强在派出所调解室写下保证书,承诺 “一、李强承认打妻子刘梅不对并向妻子赔礼道歉;二、李强保证今后不打骂妻子,否则依法处理……”
但一年不到,李强再次殴打刘梅,刘梅两度报警。派出所委托法医对刘梅的伤情进行鉴定,经鉴定,刘梅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刘梅忍无可忍,第二次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李强得知非常恼火,跑到刘梅的单位大门口把妻子打得头破血流,还对前来阻拦的女儿动了拳头。
审理此案的法官当即对李强下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强对申请人刘梅及其女儿李某继续实施殴打行为。”
鉴于李强多次对刘梅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3月1日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判令准予刘梅与李强离婚,并由李强赔偿刘梅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稿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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