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15-10-27    作者:姜海武律师
有子女的夫妇在离婚时,面临着子女抚养费的确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作为在审理离婚、抚养费纠纷等案件的标准,也可以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作为参考标准。
一、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终止时间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为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是如果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三、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判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但是,在实际中,双方当事人为节省时间或操作方便,可以约定半年或者一年给付抚养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