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患病失业并离婚 起诉父母要求减少赡养费
发布日期:2015-10-14 作者:倪晓敏律师
原告李某诉称,因为赡养问题,父母曾经起诉过李某,经密云县法院判决自2013年2月起由李某每月支付父母赡养费400元,并负担医药费的二分之一。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在积极的履行义务。李某的职业是司机,经常久坐,导致腰部异常酸痛。今年年初,经诊断李某患有腰椎管狭窄、腰椎间盘突出,医生建议手术治疗并避免久坐。此病情让李某失掉了工作,现在处于失业状态。后又因为家庭矛盾和经济问题,李某和妻子也离了婚。现在李某经济窘迫,无力负担每月400元的赡养费用。而李某父母在95年就因拆迁获得了拆迁款,二人现在除了享受养老待遇外,每月还能从村里领取固定的土地补偿款。故李某将其父母诉至密云县法院,要求判令李某每月支付给二被告的赡养费减少至100元,并负担二被告医药费的三分之一。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二被告辩称,原告李某虽然患病了,但还没有丧失赡养的能力,李某年幼时二人尽了抚养义务,现在二人老了,李某应当尽赡养义务。原判决确定的数额已经很低了,两位老人体谅他都没有要求增加赡养费,现在二人身体不好病情比他严重。李某将两老人房屋出卖后,花10万多进行了装修,由此可见原告是有能力的。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 :被起诉离婚后主张分割房屋产权积极应诉答辩一审获全胜
- 离婚后十几年又主张重新分割房屋产权看法院怎么判
- 男方出轨张俊杰律师为女方获取更多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擅自抵押共同房产,银行抵押权能否成立?
- 子女出钱买房后登记在父母名下,是否必然构成借名买房?
- 法院可否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
- 配偶账户收款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
- 妻子全职照料家庭陷入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 未登记而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返还标准的认定
- 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可以排除金钱债权执行吗?
- 父母婚前支付购房保证金,是彩礼Or赠与Or借款?
- 情侣分手请求分割同居财产,同居析产与离婚分产有何区别?
- 妻子全职照料家庭陷入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