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同居女子不幸流产 男方悔婚诉全额返还彩礼

发布日期:2015-07-29    作者:党鹏律师
同居女子不幸流产 男方悔婚诉全额返还彩礼2015-07-29 16:10: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饶法院 | 作者:童云英  90后女子吕小丽(化名)与男子苏军(化名)订婚后怀孕,却不幸胎死腹中不得不流产,身体尚在恢复期又遭男子悔婚且要求全额返还彩礼,被起诉至法院。近日,经过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吕小丽自愿返还原告苏军彩礼款4万元。

  2013年9月,原告与被告经媒人介绍相识,后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原告按照当地农村习俗向被告及其家人支付了彩礼。两人订婚后便开始同居生活。同居期间,被告怀孕,不幸胎儿7个月大时胎死腹中而不得已流产。2015年4月,原告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分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全部彩礼。

  法官认为,就本案而言,原告按照习俗给付被告彩礼10.8万元,金首饰4万元,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被告应当返还彩礼。但原告与被告已同居生活一年,导致被告怀孕,被告又大月份流产,给被告在身体和心理方面都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不应全额返还彩礼。

  法官考虑到民间习俗,从情、理、法等不同的角度,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提醒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原告也认识到自己确实存在一定过错,与被告达成了如上调解协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