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应以“为夫妻共同利益”为前提
发布日期:2015-03-03 作者:金牌律师团队律师
[案情]
2008年3月至6月期间,梁立红以借款炒股、投资为由,先后三次向同事蔡竹清借款共34万元,并以个人名义向蔡竹清出具借条。2008年7月23日,梁立红与唐奇离婚,并共同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进行了确认,协议明确梁立红因赌博和股票交易所负49万元债务由梁立红负责偿还(不含本案诉争借款)。在唐奇要求下,梁立红还书面出具了没有其他债务的保证,但没有提出有欠蔡竹清的借款。后蔡竹清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34万元借款系梁立红在与前夫唐奇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应由两人连带清偿。
[裁判]
该案原审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诉争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经唐奇申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宁乡县人民法院再审。
宁乡法院再审判决认为:1.被告梁立红向原告借款事前未与唐奇商量,事后也未告知,两被告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梁立红未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且梁立红在诉讼中自认借款是炒股和打牌所用。综上,根据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筹资进行经营活动,而所得利益又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该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之原则,本案讼争借款应认定为被告梁立红个人债务。
宁乡法院判决:1.被告梁立红偿还原告蔡竹清借款本金34万元;2.被告梁立红以借款本金34万元为基数,按月息1%的标准向原告蔡竹清支付自2008年10月1日至生效文书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3.驳回原告蔡竹清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蔡竹清与被告梁立红不服该判决,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长沙中院经审理认为,梁立红与唐奇离婚时协议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确认,没有所欠蔡竹清的债务,证明被告唐奇对该借款并不知情,双方没有形成夫妻共同举债的合意。梁立红向蔡竹清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需。梁立红在诉讼中自认所借原告的借款用于炒股和打牌。
长沙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该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梁立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蔡竹清所借债务属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1、将“为夫妻共同利益”作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逻辑前提,符合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本质属性要求,具有充分的适法性。“为夫妻共同利益”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成立的法理基础和前提属性,因此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也应当以不违反该前提属性为前提,即只有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共同利益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且没有两种例外情形时,才能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将“为夫妻共同利益”作为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逻辑前提,建立在正确的利益衡量基础上,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考量,此类争议中具体实施借贷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是出借人和夫妻一方中的举债人,夫妻另一方在借款行为发生时根本不知情,也无从介入、无从控制、无法防范此类风险。
3、将“为夫妻共同利益”作为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逻辑前提,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要求,兼顾了善意第三人的正当权益,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必须强调,认定“为夫妻共同利益”,包括借款实际上用于夫妻共同利益,也包括债权人有理由相信夫妻一方举债系“为夫妻共同利益”两种情形。前一种情形,如有证据证明则该借款事实上被用于为夫妻共同利益,则属共同债务毫无疑义;后一种情形,“有理由相信”来自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之规定,其认定标准也可依该规定:如果是小额借款,依该条第(一)项规定的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出借人无须举证即可径行认定“有理由相信”;如果是超出日常家事需要的大额借款,债权人即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其为“有理由相信”。笔者认为,将出借人的主观认知要求界定为“有理由相信”,符合表见代理制度的要求,在婚姻法律制度中也明确的规定作为依据,也能够兼顾善意第三人的正当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大连婚约财产纠纷律师】成功追回恋爱购房出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高效调解离婚,快速破解婚姻僵局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 婚恋关系转账定性争议:成功代理赠与抗辩胜诉
- 【大连抚养费纠纷律师】十年抚养费未调整,精准代理助力合理提额
- 专业破局复杂家事争议,行为能欠缺和法定监护人谈判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实现法律与情理双赢
- 【婚姻家庭案例】跨地域多次诉讼离婚纠纷终解决,专业代理助力财产分割与离婚成功
- 婚约财产纠纷:精准策略+证据链整合,助当事人追回超数十万元购房款
- 【牛志强律师成功案例】离婚纠纷高效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挽回婚姻关系——大连地区婚姻家庭案件经典调解实录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 :被起诉离婚后主张分割房屋产权积极应诉答辩一审获全胜
- 离婚后十几年又主张重新分割房屋产权看法院怎么判
- 男方出轨张俊杰律师为女方获取更多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擅自抵押共同房产,银行抵押权能否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