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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让“花心男”净身出户

发布日期:2015-02-27    作者:王景林律师
《忠诚协议》让“花心男”净身出户
一、 案情介绍
黄蕊在离异单亲家庭长大。自幼母亲就教育她,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男人都是靠不住的。研究生毕业后,她在一家较好的单位上班。后来,她没有挡住同事张洋的追求,两人结婚了。
婚后,张洋同前女友联系不断,在黄蕊怀孕期间更甚,黄蕊为此非常苦恼。等儿子出生后,他们签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协议约定,任何一方因对婚姻不忠而导致离婚时,将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丧失儿子抚养权。协议由张洋执笔,双方签字并按指纹。
事后不久,黄蕊出差提前赶回家,正撞上丈夫与前女友在家尽情缠绵。黄蕊纠结很久,最终还是决定起诉离婚,并且要求法院依照《夫妻忠诚协议》判令财产归自己所有,儿子由自己抚养,由张洋给付抚养费。
二、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协议由张洋亲笔书写,签名和指纹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从而认定协议真实有效。最终判决两人离婚,共同财产全部归黄蕊所有。但抚养是身份关系,双方约定无效。鉴于小孩一直跟随奶奶生活,判令由张洋抚养,黄蕊给付抚养费。
三、 律师提醒
对于“忠诚协议”的效力,各地法院判决不尽相同,不支持也有可能。
(上海王景林律师  T1304215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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