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21次申请执行不孝儿女 铜山法官恩威并施维护老人权益
发布日期:2015-01-09 作者:倪晓敏律师
家住徐州市铜山区某镇的李红英老人今年75岁高龄了,育有五个子女,均已成家,2011年,老伴张振远因病医治无效去世,还欠下了10万元的债务,李红英老人本身患有尿毒症、肝硬化等病,需要持续治疗。小儿子张德全找到哥哥姐姐们,一起商量母亲的赡养和治疗问题,却始终谈不拢,李红英老人无奈将五子女告上法庭,2012年6月8日,铜山法院判决五被告每月给付赡养费100元,老母亲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由五被告平均分担。
判决生效后,大女儿张德英、大儿子张德文一直未履行义务,李红英老人2012年9月25日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仅仅为三个月的赡养费300元。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说和法律释明下,二人总算是支付了赡养费。
也许是被长子长女的冷酷绝情所刺激,更是对自己茹苦一生未得好报的绝望,2012年12月始。李红英老人的病情开始不断加重,需要定期到医院治疗,老人治疗期间,大女儿大儿子从不探望照顾,医药费更是一分不出,老人多次申请强制执行,至2014年6月12日,已经是第21次申请执行了。执行人员多次查询二人财产情况,至二人家中找寻,但是大儿子张德文外出打工,人间蒸发,大女儿张德英也是东躲西藏,踪迹难寻,未能获取有价值的执行线索,案件执行停滞不前,老人生活状况持续恶化。
为了能让李红英老人安度晚年,严厉打击拒不赡养恶劣行为,铜山法院院长和执行局长亲自调度此案,决定将这些案件统一由王北胜法官执行,王北胜法官法警出身,一身正气,干事雷厉风行,他接手案件后多次赴二被执行人家中和其他场所蹲守查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22日中午,王法官接到线索称,二被执行人有事正好回家了,经向领导请示,王法官决定立即拘留二人,他顾不得吃饭,立即带领法警前往,将二人带回法院,对二人进行了反复的劝说工作。
在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下,面对道德舆论的强烈谴责,二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悔改,次日大女儿张德英将15000元应付款项交到了法院,大儿子张德文因经济实在困难,四处筹集了10000元交到法院,余款将在一周内给付,法院将款项交到其母亲手中,八件执行案件一次性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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