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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不能衡量法律的尊严

发布日期:2014-12-25    作者:郭文静律师
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仍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事后,我们几个朋友感叹,其实,不计法律成本的国家和地区,付出的成本反而小;而报案难或不愿报案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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