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意的认定
发布日期:2014-05-20 作者:政法毛教授律师
(1)对行为客观方面的认识,即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2)对法律所规定的危险或结果的认识,在危险犯或结果犯中,行为人应认识到其行为会产生法律所设定的危险或结果。
(3)对行为对象的认识。当行为的对象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时,行为人对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必须有明确的认识,否则,行为人就会因为对其行为指向的对象无认识而不知晓行为所影响的社会关系。
(4)对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手段的认识。对于某些以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手段作为特殊构成要件的个罪来说,行为人必须对行为时间、地点、方法和手段有明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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