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申办指南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条件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流程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文化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责任部门 由县(区)级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承办网吧申办的审批手续。
办事地点 网吧申办的办事地点在县(区)级公安机关网监部门。
联系方式 直接与所在地县(区)级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联系。
监督电话 0791-7288163 设区市级监督电话为各设区市公安局网监支队。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民用枪支持枪证件核发 (江西)
- 确定民用枪支配售企业、核发民用枪配售许可证件 (江西)
- 民用枪支配购、配置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和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除外)(江西)
- 营业性民用射击场竣工使用批准(江西)
-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核发
- 枪支(弹药)携带许可 (江西)
- 枪支(弹药)携带许可 (江西)
- 网吧申办指南 (江西)
- 强制戒毒人员请假离所(深圳)
- 被拘留人员会见(深圳)
- 被拘留人员请假离所(深圳)
- 会见被收容教育人员审批 (深圳)
- 被收容教育人员请假离所被收容教育人员请假离所(深圳)
- 涉外案件(外国人在深受到侵害案、在深犯罪案)的备案(深圳)
- 强制戒毒人员会见管理(深圳)
热门文章
- 港澳探亲 办理机构: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 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签发(上海)
- 上海市消防局行政投诉 (上海)
- 申办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上海市外来人员暂住证》(以下简称《暂住证》)手续和程序(上海)
- 网上接警服务--报警(深圳)
- 网上接警服务--举报(深圳)
- 人口信息查询(上海)
- 投诉事项(上海)
- 被拘留人员请假离所(深圳)
- 行政投诉 (上海)
- 强制戒毒人员请假离所(深圳)
- 民用枪支配购、配置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和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除外)(江西)
- 办理承制公章(上海)
- 营业性民用射击场竣工使用批准(江西)
- 当场受理十四种户口(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