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项目名称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
受理部门 |
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内 |
办理时间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29号楼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83639816 | ||
法律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0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
申办条件 |
| ||
申办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5份);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5份) 3、建设项目对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设施报废或者失去部分功能的补救措施。替代工程应附具有资质单位编制并经市水利局组织审查的农业灌溉影响评价报告;无条件兴建替代工程的,附具经法定机构评估,并经市水利局、财政局、物价局审定的补偿方案;(5份) 4、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书。(5份) 5、占用跨区(县)行政区受益的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并涉及到相邻区(县)行政区利害关系的,附具相邻行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5份) | ||
办事流程 |
|||
收费标准 |
| ||
收费依据 |
|
相关表格下载:1、南京市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南京)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 (南京)
-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南京)
-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南京)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南京)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准(初审) (南京)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南京)
- 市管河道内进行依法需要批准的限制性活动的审批 (南京)
- 市管水利工程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和设施的位置和界限的批准 (南京)
- 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初审)(南京)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南京)
-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初审 (南京)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初审 (南京)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南京)
- 房屋租赁备案(南京)
热门文章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申请、考试和发证(南京)
- 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资金申请报告审核(申请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图(南京)
- 具体项目使用未利用地5公顷以下审批/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范围内的土地审批(南京)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南京)
- 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审核(北京)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准(初审) (南京)
-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行政审批(南京)
- 房屋租赁备案(南京)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北京)
- 南京市规划局规划审批办事指南(南京)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南京)
- 南京市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办事指南(南京)
- 市管水利工程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和设施的位置和界限的批准 (南京)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