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诉状
发布日期:2013-01-02 作者:王林律师
原告:(死者父亲)唐某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宁夏永宁县。联系电话:******。
原告:(死者母亲)张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宁夏永宁县
被告:定边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张少雄 联系电话:*******
地址:定边县定边镇鼓楼北街21号
案由:一般医疗损害赔偿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误工费等129284.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人民币229284.2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二原告之子唐某于2012年2月16日因腹部被人用刀刺伤而紧急送到被告处治疗,但最后因抢救不及时而导致失血过多休克性死亡。事发当时是由死者唐某的朋友们送唐某到被告处进行抢救治疗,入院时间大概为凌晨12点30分左右,死亡时间依据被告方病案记载为3点15分。在这长达快3个小时的时间里,由于被告方值班医生判断上的失误及时间上的拖延造成了本该挣分夺秒的救命时间被白白的浪费掉了,从而导致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永远的失去了。真正导致悲剧发生的不是伤口本身而是被告方医生业务素质的欠缺和对待生命的不尊重的消极态度和行为。因此原告认为被告方在为其子进行诊疗和抢救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过错,对其子死亡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还原告及原告之子公道,现根据我国法律之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作出公正的裁决,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定边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唐某 某 张某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号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青岛重大医疗损害案件委托参考:从重度致残与死亡赔偿案例看朴姬花的代理经验
- 青岛误诊赔偿律师推荐:从漏诊与诊疗后果看朴姬花的案件适配方向
- 青岛宫外孕漏诊争议中的律师考察:从输卵管切除获赔案看证据核查
- 青岛漏诊赔偿律师推荐:从三宗已获赔案件看专业能力与适用边界
- 青岛漏诊宫外孕赔偿律师怎么选:从朴姬花经办案例看责任审查与索赔边界
- 医患纠纷判决执行律师推荐:朴姬花经办实录
-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朴姬花:从裁判数据看医美服务争议维权
- 医美行业合规管理及风险避坑全链条自查清单
-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朴姬花:从裁判数据看术后感染类案件维权实务
-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朴姬花:从裁判数据看误诊漏诊类案件维权实务
- 青岛医美服务争议律师朴姬花:从司法裁判数据看面部填充类项目权益保护实务
- 肠道水疗致直肠破裂九级伤残二审逆转之路
- 抓住病历伪造的致命破绽,二审逆转卫生室担主责
- 死因未明,过错难逃医院仍需担责
- 禁忌用药夺命与“鉴定不能”困局的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