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机构主要职责(南京)
发布日期:2008-06-2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1、为部队培训法律骨干
2、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到驻宁部队开展法律咨询或开设法律讲座
3、协调办理驻宁部队与地方互涉案件;
4、组织向部队官兵赠送法律书籍;
6、提供法律援助;
7、开设军地“148”法律咨询专线;
8、接待日常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境污染投诉服务承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环境污染投诉受理范围及投诉电话
- 旅游投诉指南 (江西)
- 旅游投诉索赔须知 (江西)
- 关于抓紧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通知 (江西)
-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江西)
- 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江西)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 (江西)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全国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维权 服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江西)
-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江西)
- 2005年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值班表(南京)
- 法律援助及12348简介(南京)
- 申请法律援助须知(南京)
- 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机构主要职责(南京)
- 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机构服务对象、形式及要求(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