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
发布日期:2012-10-25 作者:蒋艳超律师
合同登记编号:
许可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被许可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著作的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许可标的
甲方对 享有著作权。
第二条 权利保证
甲方保证该著作权是一项完整的权利,没有权利瑕疵;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该权利瑕疵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许可性质
甲方许可乙方在 区域内对本合同项下著作权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
第四条 许可期限
本许可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条 许可费用
乙方取得该著作权独占使用权后,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 元。
第六条 乙方保证
乙方保证将该许可使用的著作权用于符合 法律要求的领域,如乙方违反该义务,将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
1. 被许可方逾期未交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2. 许可方将独占使用许可的著作权另外许可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在违约事由出现或另一方应当知道对方已违约时起一个月内:
1. 违约方未消除或者未完全消除违约事由,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 元,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 违约方消除了违约事由,则本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违约方不予赔偿,则视为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消除违约事由,守约方有权按照本条第1 款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等同于本合同第四条所指的许可有效期限。
第十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许可方: (盖章) 被许可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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