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证的补发(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律师执业证的补发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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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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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
.1 律师应妥善保管执业证,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 1.2 律师执业证遗失的,可申请补发;律师执业证损坏的可申请换发 |
申请材料 |
持证人申请补发的,应在当地地级以上市或省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填写《律师执业证补(换)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由律师事务所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补发。 申请换发新证的,应填写《律师执业证补(换)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上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连同损坏的执业证,由律师事务所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换发。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司法局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司法局 |
程 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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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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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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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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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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