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补证(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
办理地址: |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30 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申办对象资格: | 港澳居民在沪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可申请补证。 |
申办手续: | 1、交验在沪临时居住或宾馆、饭店住宿证明; 2、交验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居住不满3个月免交); 3、提交申请表; 4、提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5、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6、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明; 7、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 |
办理程序: |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经审批同意后,签发一次有效入出境通行证。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入出境通行证20元/证;手续费5元/人次。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办理依据: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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