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调京 ( 国内驻京机构人员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项编号: |
0010A002 |
事项名称: |
干部调京 ( 国内驻京机构人员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依据: |
《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台基厂大街三条三号 |
乘车路线: |
44路、9路、特2路到台基厂 |
联系电话: |
65249721 |
监督电话: |
|
相关网址: |
//www.bjp.gov.cn或//202.127.160.96/JX_website/index.asp或//202.127.160.91 |
备注: |
干部调京 ( 国内驻京机构人员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网上申报使用手册 |
办理程序
干部调京 (国内驻京机构人员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符合规定的申报单位聘用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二、 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新办申请须报送材料: (1)《登记证》 ( 副本 ) 复印件;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 国内驻京机构 ) 》 ( 一式三份 ) ; (3)驻京联络处出具的申请人任职证明; (4)申请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四张; (5)有配偶和子女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居住证明。 2、补办申请须报送的材料: (1)关于补办的说明;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修改信息申请须报送材料: (1)关于修改信息的说明; (2)佐证修改信息的证明材料。 4、续签申请须报送材料: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销申请须报送材料: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审核通过的,制发《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台基厂大街三条三号 3、乘车路线:44路、9路、特2路到台基厂
4、联系电话:65249721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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