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日期:2012-04-03 作者:徐涛律师
去年9月,人社部确定在河南、广东、海南3省选择11个城市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分别在加强工伤预防意识,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和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及建立工伤预防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各试点地区针对当地的行业分布情况、从业人员的特征和劳动力输入输出的实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在大部分试点省的辖区市已经逐渐搭建起了工伤预防费用使用范围和项目架构,建立了预防费用使用程序,管理监督机制也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此同时,各地还建立了工伤预防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
据人社部司负责人透露,今年的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优先,集中力量在“四化”方面有所突破:一是预防费使用项目规范化;二是资金管理制度化;三是预防效果评估科学化;四是部门协作机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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