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操作控制等有关人员上岗证(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05C034 |
事项名称: |
消防设备操作控制等有关人员上岗证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
2、《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六条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
办公地址: |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90号 |
乘车路线: |
地铁西直门站、公共汽车105路、111路、808路西直门内 |
联系电话: |
62241188转2828 |
监督电话: |
62228119 |
相关网址: |
//www.bjgaj.gov.c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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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消防设备操作控制等有关人员上岗证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护照等)合格有效; 2、本人的申请表填写正确; 3、消防设备操作控制等考试合格证明(由北京市消防局定期组织考试)。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护照等); 2、本人的申请表; 3、消防设备操作控制等考试合格证明(由北京市消防局定期组织考试) (二)注意事项: 1、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2、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使用A4纸。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申请人参加考试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通过审定的,通知申办人领取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上岗证 2、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办人,并将申报材料退申办人; 3、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7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2、办公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90号 3、乘车路线:地铁西直门站、公共汽车105路、111路、808路西直门内 4、联系电话:62241188转2828 5、监督电话:62228119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ga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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