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军人身损害赔偿案
高某军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8年05月23日
有个人身损害赔偿的案子,甲和乙是邻居,两人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纠纷发生后的次日,乙报警说被甲打伤。派出所调查取证时,甲矢口否认与乙发生打斗,但是同村的丙在派出所作证,曾经亲眼看见甲和乙打斗的情况。乙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但是这案子并没有公诉,乙也没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只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赔偿损失两万元,甲找我做代理人,我告诉甲,想完全推脱责任非常困难,只能尽力在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上争取尽量减少损失。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分配问题解析
- 郜某与牛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能否适用工伤鉴定标准?
- 代理配音演员起诉AI科技公司声音保护得到支持获赔50万
- 配音演员起诉AI科技公司声音保护得到支持获赔50万
- 网络社交平台禁止个人用户注销被封禁账号的合法性认定
- 受害人在装修施工中坠落身亡,房东承担多少责任?
- 家庭装修工程涉及多层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 酒店室内不慎摔倒,责任如何划定?
- 女子偷情时因为太过兴奋导致意外家属提索赔……
- 通过网络直播侮辱他人或构成侵犯名誉权
- 会员健身后发病身亡,健身机构被判赔百万,只因这一情节
- 退休老人还能主张“误工费”吗?
-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被害人因刑事案件死亡的,如被告人具有相应赔偿能力的,应当支持被
- 无偿助人致人损害,被帮者应承担一定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