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
发布日期:2011-08-24 作者:杜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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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现如今的《工伤保险条例》几乎将所有的用人单位列为应当缴纳工伤保险的主体。但实际缴纳工伤保险的只是一部分,比如个体工商户一般不缴纳。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首先明确,它们是需要缴纳的主体,发生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的赔偿数额会高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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