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律师代理李某与郑州顶香食品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
发布日期:2011-08-06 作者:朱军律师
郑州律师朱军代理李某与郑州顶香食品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
2011年7月6日,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的李某与郑州顶香食品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经,经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受理。经过初步计算李某共计可获赔约9万元。
2010年2月李某到郑州顶香食品有限公司从事的工作岗位为操作工。2011年1月,临近年关,郑州顶香食品有限公司为了按时交货,要求员工不得请假,李某只得带病坚持上岗,在顶香食品有限公司包装车间上班时,在对食品进行包装时不慎左手拇指被被包装机挤断,随即送解放军第一五三中心医院治疗,最终鉴定为9级伤残,但是顶香食品有限公司逃避责任不愿赔偿,李某无奈,找到了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劳动社会保障法律事务部 朱军律师求助。现朱军律师已向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争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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