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抵押登记)
发布日期:2011-01-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房屋权属证书(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或者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则应提供已生效的预售合同以及其他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2、他项权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证明;
4、房地产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军官证或士兵证,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机关、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件、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典权登记提交设典协议,其他收件及办事时限同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库尔勒市房地产管理局:2011311、2011312
网 址://www.kelhouse.com.cn/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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