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工伤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工伤七级,辞职和不辞职享受的待遇不同

发布日期:2010-12-09    作者:王学海律师
网民小文:我受了工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我想辞职。请问我辞职和不辞职享受的待遇有什么不同?
王学海律师答复: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不辞职,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后,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岗位工作,领取岗位工资。并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给你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你所说的辞职,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由用人单位以青岛市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1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25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青岛市2007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约为21074元。据此换算,如在年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大约为93000多元人民币。
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另按规定,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0网律师热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5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关闭

110法律微网 110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