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师资格认证承办机构及电话
发布日期:2010-1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承办机构及电话:人事科 (0909)2312002
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博乐市教育局人事办 电话:(0909)2222253
精河县教育局人事办 电话:(0909)5336033
温泉县教育局政工办 电话:(0909)822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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