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与中国经济法”研讨会 主题发言 岳彩申
发布日期:2006-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岳彩申(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题目: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经济法制度和理论发展的范式选择
西方现代理论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范式和取向:一种是科学主义范式,即采用知识论的标准,从理性的角度衡量社会利益关系;另一种是人本主义的范式,即根据价值意义的标准,从生存意义上去衡量社会利益关系。当今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都基本上是在这两个框架内展开的,因此,采用什么范式以及如何处理好两种理论范式的关系,决定着经济法治发展的基本走向。
从整体上讲,经济法制度和理论更偏重于科学知识的类型。经济法制度必然依靠科学技术而获得存在和实践的意义,经济法理论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解释各种经济法现象,并不断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提出符合客观事实的解释与方案。这决定了经济法制度及理论偏重于信奉科学精神,强调并运用科学的理念、知识和方法,科学精神应当是经济法的基本理念。
科学主义与科学知识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与基础,是现代经济法制度和理论的基础,科学化是经济法发展的基本方向,科学方法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只有在这个道路上,经济法制度和理论的发展才是正确和有希望的。
坚持科学主义的范式应当从以下方面展开经济法制度与理论体系的构建:一是坚持科学主义的认识论;二是坚持科学主义的方法论,并运用科学的方法。
人本主义推动经济法价值目标走向现代化,而科学主义为经济法提供了现代化的工具、手段与技术。二者的融合是经济法与经济法学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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