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与中国经济法”研讨会 评议 杨紫烜
发布日期:2006-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杨紫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上述几位同志的发言都很精彩,体现了经济法理论联系实际的特色。其中,对国家宏观调控怎么看,对国家监管怎么看,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怎么理解,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我国的市场经济和西方的市场经济是不同的,它是和我国的基本政治相结合的。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体制。
建立统一大市场对自然垄断和国家经济安全怎么看,吴宏伟教授的发言很到位。俞光远主任的发言谈到预算法律问题,预算法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所以要修改。他对修改的指导思想提出了3点,修改的内容提出了12条,这样的发言是理论联系实践的,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的。
徐孟洲教授的发言提到了公法私法及其公私法融合问题,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在国内外都不无争议,还需要继续探讨。以经济法为例,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公法,第二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公私结合,但以公法为主;第三种认为是经济法是公私融合法,公私融合法不是公法私法的简单的量变,而是高度的融合,是质变,属于第三法域。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需要深入探讨,但孟洲教授的发言是很有新意和启发的,这对如何深入经济法的理论问题的研究很有意义。
甘功仁老师的发言也是非常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目前面临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甘老师的文章很有启发性,但这些问题不是一篇论文能够解决的,关于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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