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公司出资期限调整指南
发布日期:2025-02-11 作者:吴丁亚律师
根据2023年12月29日修订的最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这意味着,所有新注册的公司都需要在五年内完成出资。
同时,《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对于新《公司法》实施前注册的公司,将设置一个三年过渡期。具体来说,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如果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那么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如果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即超过2032年6月30日),则需要在过渡期内(即2027年6月30日前)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即2032年6月30日)。调整后的出资期限应当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吴丁亚律师提醒您,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也需要在三年过渡期内(即2027年6月30日前),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例子来详细说明:
例子1:A公司于2020年1月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整,公司章程规定该注册资金应于2050年1月实缴。根据新公司法规定,A公司应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第一个期限)之间将出资期限由2050年1月实缴调整为2032年6月30日(第二个期限)前实缴。第一个期限为过渡期,第二个期限为出资期限最长5年。
例子2:A公司于2020年1月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整,公司章程规定该注册资金应于2030年1月前实缴。根据规定,A公司的实缴资金期限未超过过渡期后的5年内实缴,因此A公司出资期限无需做出调整。
例子3:A公司假如在2024年10月注册,那么A公司注册资金的出资期限最长为5年,即2029年10月前实缴完毕。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新《公司法》对于已经成立多年的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出资期限的调整上。对于那些在过渡期内需要调整出资期限的公司,及时了解并适应新规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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