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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构成轻微伤的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24-07-02    作者:卓旭律所律师

家暴构成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可以视情况给以治安处罚。同时,鉴定意见书可以作为离婚的书面证据之一。面对家暴,法律会如何严格惩治,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当伤害构成轻微伤时,又会如何呢?伤情鉴定适用于刑事犯罪的立案追究,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通常来说,如果受害人的伤害达到轻伤以上,就可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了,而轻微伤正常不进行犯罪追究处理,但可以治安处罚。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15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家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故,家暴轻微伤的鉴定意见可作为未来诉讼申请法定离婚的证据之一,应小心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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