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发布日期:2018-12-05    作者:赵双剑律师
导读:深圳一男子组织三男一女聚众淫乱,最终被警方查获,组织者喻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聚众淫乱罪属于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我国刑法对其规定的最高刑可达有期徒刑五年。那么,应该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2015年10月,喻某某创建了名称为“深圳SM部落”的QQ聊天群,群成员有60余人。2015年12月14日,该群成员“窈窈”(女,具体身份不详)向喻某某提出聚众淫乱的请求,喻某某遂即要求聚众淫乱参与人员许某某找到8名男子参与性虐待的淫乱活动。同日18时许,喻某某带着许某某等6名男子和“窈窈”来到深圳市龙华新区维也纳酒店附近吃饭。饭后,喻某某和“窈窈”先到维也纳酒店某房。后许某某与另1名男子也进入某房。后3男1女共4人在该房间进行淫乱活动。案发后,警方将组织者喻某某抓获,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喻某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公众正常的性感情,行为方式是聚众,并且各行为人必须都是自愿进行,如果是使用暴力强迫妇女参加,则可能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在判断本罪时要注意的是,聚众淫乱罪必须是公开进行,如果是秘密进行,不为公众所知悉,没有侵犯到公众正常的性感情,则不构成聚众淫乱罪。另外,刑法规定,聚众淫乱罪处罚的是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不包括积极参加者。
本案中,喻某某纠集徐某某等六名男子与一女子到酒店房间,进行淫乱活动,在本案的报道中,没有提及其淫乱行为是否为公众所知悉,若喻某某等人将淫乱活动的视频发布在qq群等网络媒体上,则其行为符合聚众淫乱罪公开进行的要求,构成聚众淫乱罪。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的相关内容,具体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及时的帮助。
本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